民國101年 第4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72題

原雇主行蹤不明,外國人經工作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認定有就業服務法第59 條第1 項各款情事之一,且情況急迫需立即安置者,主管機關於徵詢外國人同意後,…

題目

原雇主行蹤不明,外國人經工作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認定有就業服務法第59 條第1 項各款情事之一,且情況急迫需立即安置者,主管機關於徵詢外國人同意後,應逕行 通知哪一個機關( 構) 為其辦理轉換雇主登記?

  1. (1)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2. (2) 警察機關
  3. (3) 入出國移民機關
  4. (4)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官方答案

(1)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解析

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九條,外國人因雇主行蹤不明等不可歸責於己的事由,得轉換雇主或工作;轉換程序則依外國人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辦理。若經工作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符合各款情事,且情況急迫須立即安置,主管機關於徵詢外國人同意後,得逕行通知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轉換雇主登記,使外國人儘速由新雇主承接,避免安置空窗。警察機關、入出國管理機關並非辦理轉換雇主登記的單位。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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