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2年 第1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22題
符合聘僱外籍看護工法定資格之雇主,聘僱具證照之本國籍照顧服務員照顧被看護者,得申 請補助金每月新臺幣多少元,合計最長以12 個月為限?
題目
符合聘僱外籍看護工法定資格之雇主,聘僱具證照之本國籍照顧服務員照顧被看護者,得申 請補助金每月新臺幣多少元,合計最長以12 個月為限?
- (1) 5 , 000 元
- (2) 10 , 000 元
- (3) 15 , 000 元
- (4) 20 , 000 元
官方答案
(2) 10 , 000 元
解析
符合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資格的雇主,若改聘具有照顧服務員證照的本國籍照顧服務員來照顧被看護者,依相關補助規定,可申請每月新臺幣1萬元的補助,最長以12個月為限,用意是鼓勵雇主優先僱用本國照顧人力。5,000元低於規定金額,15,000元與20,000元則高於規定金額,都不符本題所問的補助標準,故選10,000元。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