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2年 第2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20題
聘僱外國人從事營繕工程或建築技術工作之雇主,若為已取得建築師開業證明者,則尚須符 合至少有幾年建築經驗之條件?
題目
聘僱外國人從事營繕工程或建築技術工作之雇主,若為已取得建築師開業證明者,則尚須符 合至少有幾年建築經驗之條件?
- (1) 1 年
- (2) 2 年
- (3) 3 年
- (4) 4 年
官方答案
(2) 2 年
解析
依「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的規定,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營繕工程或建築技術工作,必須具備一定的專業資格與實務經驗。其中以建築師身分提出申請者,除須已取得建築師開業證明外,還須具有2年以上的建築經驗,才能符合聘僱條件。因此本題應選2年;1年、3年、4年都不符合該資格標準所定的年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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