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2年 第2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20題

聘僱外國人從事營繕工程或建築技術工作之雇主,若為已取得建築師開業證明者,則尚須符 合至少有幾年建築經驗之條件?

題目

聘僱外國人從事營繕工程或建築技術工作之雇主,若為已取得建築師開業證明者,則尚須符 合至少有幾年建築經驗之條件?

  1. (1) 1 年
  2. (2) 2 年
  3. (3) 3 年
  4. (4) 4 年

官方答案

(2) 2 年

解析

依「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的規定,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營繕工程或建築技術工作,必須具備一定的專業資格與實務經驗。其中以建築師身分提出申請者,除須已取得建築師開業證明外,還須具有2年以上的建築經驗,才能符合聘僱條件。因此本題應選2年;1年、3年、4年都不符合該資格標準所定的年數。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