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2年 第3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1題

營利就業服務機構接受短期補習班之專任外籍語文教師委任辦理就業服務業務,得向其收取 每年不得超過新臺幣多少元之服務費?

題目

營利就業服務機構接受短期補習班之專任外籍語文教師委任辦理就業服務業務,得向其收取 每年不得超過新臺幣多少元之服務費?

  1. (1) 1 , 500 元
  2. (2) 1 , 700 元
  3. (3) 1 , 800 元
  4. (4) 2 , 000 元

官方答案

(4) 2 , 000 元

解析

依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營利就業服務機構接受外國人委任辦理就業服務業務,得向該外國人收取服務費;來臺從事白領工作之外國人,每年收取上限為新臺幣2,000元。短期補習班專任外籍語文教師屬白領聘僱,故適用2,000元。1,500元、1,700元、1,800元係藍領外國人(如家庭看護工)按月計收之費率級距,計費單位與適用對象均不同,不可混用。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