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 第1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10題

下列哪一項不適合作為求職人個人資料問題設計項目?

題目

下列哪一項不適合作為求職人個人資料問題設計項目?

  1. (1) 教育程度
  2. (2) 生育計畫
  3. (3) 過去的工作經驗
  4. (4) 年齡

官方答案

(2) 生育計畫

解析

依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時,不得要求求職人提供非屬就業所需的隱私資料;生育計畫涉及婚育狀況與個人隱私,與職務能力無關,不適合作為求職資料的設計項目。教育程度與過去工作經驗直接關係到職務胜任能力;年齡雖常列為基本資料,但仍不得作為歧視依據。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