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 第1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44題
職業訓練法規定,為提高技能水準,建立證照制度,應由何機關辦理技能檢定?
題目
職業訓練法規定,為提高技能水準,建立證照制度,應由何機關辦理技能檢定?
- (1) 臺北市政府
- (2) 新北市政府
- (3) 高雄市政府
- (4) 勞動部
官方答案
(4) 勞動部
解析
職業訓練法規定,為提高技能水準、建立證照制度,技能檢定應由中央主管機關辦理;現行中央主管機關為勞動部,故由勞動部辦理。直轄市政府並非本法所定的辦理機關,僅在特定業務上受託或配合執行。技能檢定與證照制度的目的,在於透過客觀評量確認技能水準,作為用人與職業訓練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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