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 第1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72題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三 十四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的多少比率?
題目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三 十四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的多少比率?
- (1) 百分之一
- (2) 百分之二
- (3) 百分之三
- (4) 百分之四
官方答案
(3) 百分之三
解析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34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的3%。此為定額進用制度,目的在保障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機會,因此正確比率為百分之三。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