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 第1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80題
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題目
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 (1) 勞雇雙方拒絕協商或無法達成協議時,主管機關應於10 日內召集勞雇雙方組成協商委員會
- (2) 協商委員會置委員5 人至11 人
- (3) 協商委員會應由主席至少每2 週召開1 次
- (4) 協商委員會達成之協議,其效力及於工會
官方答案
(4) 協商委員會達成之協議,其效力及於工會
解析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勞雇雙方拒絕協商或無法達成協議時,主管機關應於10日內召集雙方組成協商委員會,委員5人至11人,並由主席至少每2週召開1次會議。至於協商委員會達成的協議,其效力及於個別勞工,使未參與協商之勞工也一體適用,並非僅及於工會,因此第4項敘述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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