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 第2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14題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接受委任引進之外國人,入國3 個月內發生行蹤不明之情事,並於1 年內 達一定之人數及比率者,處新臺幣多少罰鍰
題目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接受委任引進之外國人,入國3 個月內發生行蹤不明之情事,並於1 年內 達一定之人數及比率者,處新臺幣多少罰鍰
- (1) 3 萬至15 萬元
- (2) 6 萬至30 萬元
- (3) 10 萬至50 萬元
- (4) 15 萬至75 萬元
官方答案
(2) 6 萬至30 萬元
解析
依就業服務法第 63 條第 1 項第 6 款規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接受委任引進外國人,入國 3 個月內發生行蹤不明,並於 1 年內達一定人數及比率者,處新臺幣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