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 第2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79題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事業機構依公司法成立關係企業之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至 少達員工總人數多少比率以上者,得與該事業機構合併計算前條之定額進用人數?
題目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事業機構依公司法成立關係企業之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至 少達員工總人數多少比率以上者,得與該事業機構合併計算前條之定額進用人數?
- (1) 10 %
- (2) 2 0 %
- (3) 30 %
- (4) 40 %
官方答案
(2) 2 0 %
解析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規定,事業機構依公司法成立關係企業,若該關係企業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達員工總人數20%以上,得與原事業機構合併計算定額進用人數。此設計鼓勵企業透過關係企業擴大進用機會,20%即為合併計算的門檻;未達此比率者,仍應分別計算各自的進用義務。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