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 第3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17題

營利就業服務機構接受聘僱許可期間屆滿出國再入國,並受聘僱同一雇主之外國人委任辦理 就業服務業務,每月得向外國收取服務費新臺幣多少元?

題目

營利就業服務機構接受聘僱許可期間屆滿出國再入國,並受聘僱同一雇主之外國人委任辦理 就業服務業務,每月得向外國收取服務費新臺幣多少元?

  1. (1) 1 , 800 元
  2. (2) 1 , 700 元
  3. (3) 1 , 600 元
  4. (4) 1 , 500 元

官方答案

(4) 1 , 500 元

解析

依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營利就業服務機構向外國人收取服務費時,來臺工作第一年每月1,800元、第二年每月1,700元、第三年每月1,500元;若外國人於聘僱許可期間屆滿後出國再入國,並受聘僱於同一雇主,其收費比照第三年標準,每月1,500元。因此1,800元、1,700元、1,600元都不是本情形適用的金額。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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