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 第1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30題
R e a m e r 根據G e w i r t h 排列價值、善與義務優先順序的論點,提出可幫助助人工作者認清倫理 兩難的指導原則,下列敘述何者為不正確?
題目
R e a m e r 根據G e w i r t h 排列價值、善與義務優先順序的論點,提出可幫助助人工作者認清倫理 兩難的指導原則,下列敘述何者為不正確?
- (1) 傷害到人類行為的必要前提(如生命、健康. . . ) 優先於其他一些傷害
- (2) 個人基本福祉的權利優先於其他人的自我決定權
- (3) 個人自我決定的權利優先於其自身的基本福祉
- (4) 個人財產所有權的權利優先於防止傷害的義務及提升公共利益的義務
官方答案
(4) 個人財產所有權的權利優先於防止傷害的義務及提升公共利益的義務
解析
Reamer 依 Gewirth 之論點,提出倫理兩難之優先順序:傷害人類行為必要前提(生命、健康、食物、住所等)優先於其他傷害;個人基本福祉之權利優先於他人之自我決定權;個人自我決定之權利優先於其自身之基本福祉。第4項主張財產所有權優先於防止傷害之義務及提升公共利益之義務,與上述順序相反,財產權不得凌駕於防止傷害之上,故為不正確敘述。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