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 第2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38題

依照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規定,各級政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34 人 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之百分之多少?

題目

依照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規定,各級政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34 人 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之百分之多少?

  1. (1) 1 %
  2. (2) 2 %
  3. (3) 3 %
  4. (4) 4 %

官方答案

(3) 3 %

解析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38 條第 1 項:機關(構)、學校、公營事業員工總人數 34 人以上者,進用具就業能力身心障礙者比率不得低於 3%。選項 1、2、4 比率均不符。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