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 第2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4題

受僱者任職至少滿多久後,於每一子女滿3 歲前,得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申請育嬰留職停 薪?

題目

受僱者任職至少滿多久後,於每一子女滿3 歲前,得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申請育嬰留職停 薪?

  1. (1) 3 個月
  2. (2) 6 個月
  3. (3) 9 個月
  4. (4) 1 年

官方答案

(2) 6 個月

解析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規定,受僱者任職滿六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子女滿三歲止,最長二年。因此任職門檻為六個月,不是三個月、九個月或一年。此設計兼顧雇主人力調度與勞工育兒需求,申請時須同時符合任職期間及子女年齡要件。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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