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 第3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15題
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僱用勞工30 人以上之事業單位,未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達2 個 月,且金額在新臺幣20 萬元以上者,由哪一單位向主管機關通報?
題目
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僱用勞工30 人以上之事業單位,未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達2 個 月,且金額在新臺幣20 萬元以上者,由哪一單位向主管機關通報?
- (1) 勞動基金運用局
- (2) 職業安全衛生署
- (3) 勞工保險局
- (4) 勞動力發展署
官方答案
(3) 勞工保險局
解析
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及相關規定,僱用勞工3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未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達2個月,且金額在新臺幣20萬元以上者,由辦理勞工退休金業務之「勞工保險局」向主管機關通報,以利預警可能之大量解僱。勞動基金運用局(選項1)負責基金運用;職業安全衛生署(選項2)管職安;勞動力發展署(選項4)管訓練就業服務,均非退休金提繳之收繳與通報機關。故選3勞工保險局。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