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 第3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50題
非以入國工作為主要目的之國際書面協定,其內容載有同意外國人工作、人數、居(停)留 期限等者,外國人據以辦理之入國簽證,視為工作許可。前開工作許可之期限,最長為多…
題目
非以入國工作為主要目的之國際書面協定,其內容載有同意外國人工作、人數、居(停)留 期限等者,外國人據以辦理之入國簽證,視為工作許可。前開工作許可之期限,最長為多久?
- (1) 6 個月
- (2) 1 年
- (3) 2 年
- (4) 3 年
官方答案
(2) 1 年
解析
依就業服務法規定,非以入國工作為主要目的之國際書面協定,其內容載有同意外國人工作、人數、居(停)留期限者,外國人據以辦理之入國簽證視為工作許可,該工作許可之期限最長為1年。此設計在於尊重國際協定(如打工度假、青年交流)的互惠安排,同時保留期限控管。6個月、2年、3年均非該條所定上限,故選項2正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