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1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43題

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勞資爭議仲裁委員會應於收到調查委員調查結果後20 日內,作成仲 裁判斷。但經勞資爭議雙方當事人同意,最多得延長幾日?

題目

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勞資爭議仲裁委員會應於收到調查委員調查結果後20 日內,作成仲 裁判斷。但經勞資爭議雙方當事人同意,最多得延長幾日?

  1. (1) 5 日
  2. (2) 10 日
  3. (3) 15 日
  4. (4) 20 日

官方答案

(2) 10 日

解析

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27條第2項規定,仲裁委員會應於收到調查委員調查結果後20日內作成仲裁判斷;但經勞資爭議雙方當事人同意,得延長之,延長期限最多為10日。此規定兼顧仲裁效率與當事人程序權益。故本題最多得延長10日,選項2正確。選項1、3、4之日數均與法條所定10日上限不符。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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