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2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11題
就業服務法所稱「長期失業者」,係指連續失業期間至少達多久以上,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 當日前3 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6 個月以上,並於最近至少1 個月內有向公立就業…
題目
就業服務法所稱「長期失業者」,係指連續失業期間至少達多久以上,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 當日前3 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6 個月以上,並於最近至少1 個月內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辦理求職登記者?
- (1) 6 個月
- (2) 1 年
- (3) 1 年6 個月
- (4) 2 年
官方答案
(2) 1 年
解析
就業服務法所稱「長期失業者」須同時符合三項要件:一、連續失業期間達 1 年以上;二、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 3 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 6 個月以上;三、最近 1 個月內已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三者缺一不可。6 個月、1 年 6 個月、2 年都不符合法定「至少 1 年」的連續失業門檻,故選 2。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