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2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67題

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領取年金給付者有不符給付條件或死亡之情事時,本人或其法定繼承 人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至遲幾日內,檢具相關文件資料,通知勞工保險局自事實發生之次…

題目

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領取年金給付者有不符給付條件或死亡之情事時,本人或其法定繼承 人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至遲幾日內,檢具相關文件資料,通知勞工保險局自事實發生之次月 起停止發給年金給付?

  1. (1) 10 日
  2. (2) 20 日
  3. (3) 30 日
  4. (4) 40 日

官方答案

(3) 30 日

解析

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領取年金給付者若發生不符給付條件或死亡等情事,本人或其法定繼承人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檢具相關文件通知勞工保險局,並自事實發生之次月起停止發給年金。這是避免溢領並辦理後續追繳或結算的期限,故答案為30日。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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