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3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65題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而強制退休之勞工,依規定加給百 分之多少的退休金?
題目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而強制退休之勞工,依規定加給百 分之多少的退休金?
- (1) 10 %
- (2) 20 %
- (3) 30 %
- (4) 40 %
官方答案
(2) 20 %
解析
勞動基準法第55條規定,勞工退休金按工作年資計算基數,每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勞工若依第54條第1項第2款「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被強制退休,且其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是執行職務所致,退休金再加給百分之二十。因此本題答案為20%。若不符合「因執行職務所致」的要件,只能依一般標準請領,不得加給;其餘10%、30%、40%都不是本法規定的加給比例。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