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3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69題

依據就業服務法規定,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應與其他機關合作,共同協助某些對象就業,下列 何者非屬就業服務法所指應合作之機關?

題目

依據就業服務法規定,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應與其他機關合作,共同協助某些對象就業,下列 何者非屬就業服務法所指應合作之機關?

  1. (1) 學校對學生之就業服務
  2. (2) 役政機關對退伍者之就業服務
  3. (3) 更生保護會對受保護人之就業服務
  4. (4) 戶政機關對高齡者之就業服務

官方答案

(4) 戶政機關對高齡者之就業服務

解析

就業服務法規定,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應與學校、役政機關、更生保護機構等合作,分別協助學生、退伍者及受保護人就業,形成跨機關的合作網絡。戶政機關掌理戶籍登記業務,高齡者就業雖可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協助,但戶政機關並非本法所列應合作之機關,故選項4非屬之。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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