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27題
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被保險人之薪資,如在當年2 月至7 月調整時,投保單位應於當年8 月底前將調整後之月投保薪資通知勞工保險局。其調整自通知之何時生效?
題目
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被保險人之薪資,如在當年2 月至7 月調整時,投保單位應於當年8 月底前將調整後之月投保薪資通知勞工保險局。其調整自通知之何時生效?
- (1) 次月1 日
- (2) 次月10 日
- (3) 次月20 日
- (4) 次月底
官方答案
(1) 次月1 日
解析
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被保險人薪資在當年2月至7月調整時,投保單位應於當年8月底前,將調整後之月投保薪資通知勞工保險局;該調整自通知之次月1日生效。若於8月通知,即自9月1日生效,故選項1正確。次月10日、20日或月底都不是條例規定的生效時點,投保薪資與保險費的計收應有一致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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