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1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1題

雇主依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規定,應於所聘僱之外籍看護工入國工作滿6 個 月、18 個月及第30 個月之日前後最長幾日內,安排其至指定醫院接受定期健康檢查…

題目

雇主依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規定,應於所聘僱之外籍看護工入國工作滿6 個 月、18 個月及第30 個月之日前後最長幾日內,安排其至指定醫院接受定期健康檢查?

  1. (1) 15 日
  2. (2) 30 日
  3. (3) 45 日
  4. (4) 60 日

官方答案

(2) 30 日

解析

依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規定,雇主應於所聘僱外國人入國工作滿6個月、18個月及第30個月之日前後,最長30日內安排至指定醫院接受定期健康檢查。此30日指屆期日前後可彈性安排,但不得超過前後最長30日之範圍,以掌握傳染病與健康狀況,故答案為30日(選項2)。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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