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1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13題

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第46 條第1 項第8 款至第10 款規定之工作,應向中央主管機關設 置之就業安定基金專戶繳納就業安定費,雇主未依規定期限繳納就業安定費者,最…

題目

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第46 條第1 項第8 款至第10 款規定之工作,應向中央主管機關設 置之就業安定基金專戶繳納就業安定費,雇主未依規定期限繳納就業安定費者,最長得寬 限幾日?

  1. (1) 60 日
  2. (2) 30 日
  3. (3) 15 日
  4. (4) 10 日

官方答案

(2) 30 日

解析

依《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2項,雇主未依期限繳納就業安定費,中央主管機關得寬限30日並通知補繳;逾期仍未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選項60、15、10日均非法定寬限期限。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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