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3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29題
依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 條第1 項第8 款至第11 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 則規定,接續聘僱之雇主應於取得接續聘僱證明書之翌日起至遲幾日內…
題目
依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 條第1 項第8 款至第11 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 則規定,接續聘僱之雇主應於取得接續聘僱證明書之翌日起至遲幾日內,申請核發聘僱許可或展延 聘僱許可?
- (1) 45 日
- (2) 60 日
- (3) 30 日
- (4) 15 日
官方答案
(4) 15 日
解析
依「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接續聘僱的雇主應於取得接續聘僱證明書的翌日起15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聘僱許可或展延聘僱許可,使外國人的聘僱關係與許可期間能接續而不中斷。45日、60日、30日都超過這個期限,逾期申請會形成未經許可聘僱的狀態。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