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3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36題

依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規定,求職人或雇主已繳付登記費,原則得請求原私立就業服 務機構於最長幾個月內推介3 次?

題目

依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規定,求職人或雇主已繳付登記費,原則得請求原私立就業服 務機構於最長幾個月內推介3 次?

  1. (1) 3 個月
  2. (2) 6 個月
  3. (3) 9 個月
  4. (4) 1 個月

官方答案

(2) 6 個月

解析

依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求職人或雇主已繳付登記費者,得請求原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於6個月內推介3次,業者並應在此期間內履行推介義務,以保障付費者的權益。3個月、9個月、1個月都不符合規定,故以6個月為最長期限。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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