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3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48題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僱用勞工人數最低在多少人以上者,應依其事業性質,就法定事項訂立工 作規則,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之?
題目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僱用勞工人數最低在多少人以上者,應依其事業性質,就法定事項訂立工 作規則,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之?
- (1) 50 人
- (2) 60 人
- (3) 30 人
- (4) 40 人
官方答案
(3) 30 人
解析
勞動基準法第70條規定,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者,應依其事業性質,就法定事項訂立工作規則,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此為保障勞工權益、明確勞動條件之強制規範;未滿30人者則無強制訂立義務(仍可自訂)。故答案為30人(選項3)。選項1(50人)、2(60人)、4(40人)之門檻均與法條不符。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