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3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75題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雇主為受僱者舉辦或提供下列哪些事項,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 遇?

題目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雇主為受僱者舉辦或提供下列哪些事項,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 遇?

  1. (1) 教育、訓練或其他類似活動
  2. (2) 各項福利措施
  3. (3) 基於績效之薪資給付
  4. (4) 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之進用

官方答案

(1) 教育、訓練或其他類似活動、(2) 各項福利措施

解析

性別平等工作法(原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雇主為受僱者舉辦或提供教育、訓練及其他類似活動,以及各項福利措施,均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故1、2正確。薪資給付原則上須同工同酬,但基於年資、獎懲、績效等非因性別因素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故「基於績效」的薪資差異屬但書容許範圍;進用方面,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亦為但書所允許,故3、4不列。答案1、2。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