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1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20題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勞工留職停薪、入伍服役、因案停職或被羈押未經法院判決確定前,雇主 應於發生事由之日起,至遲幾日內以書面向勞工保險局申報停止提繳其退休金?

題目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勞工留職停薪、入伍服役、因案停職或被羈押未經法院判決確定前,雇主 應於發生事由之日起,至遲幾日內以書面向勞工保險局申報停止提繳其退休金?

  1. (1) 21 日
  2. (2) 10 日
  3. (3) 1 4 日
  4. (4) 7 日

官方答案

(4) 7 日

解析

正確答案為選項 4。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14 條第 2 項及《勞工退休金條例提繳辦法》第 9 條規定,勞工留職停薪、入伍服役、因案停職或被羈押未經法院判決確定前,雇主應於發生事由之日起 7 日內,以書面向勞工保險局申報停止提繳退休金。選項 1、2、3 天數均不符法規規定。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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