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1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20題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勞工留職停薪、入伍服役、因案停職或被羈押未經法院判決確定前,雇主 應於發生事由之日起,至遲幾日內以書面向勞工保險局申報停止提繳其退休金?
題目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勞工留職停薪、入伍服役、因案停職或被羈押未經法院判決確定前,雇主 應於發生事由之日起,至遲幾日內以書面向勞工保險局申報停止提繳其退休金?
- (1) 21 日
- (2) 10 日
- (3) 1 4 日
- (4) 7 日
官方答案
(4) 7 日
解析
正確答案為選項 4。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14 條第 2 項及《勞工退休金條例提繳辦法》第 9 條規定,勞工留職停薪、入伍服役、因案停職或被羈押未經法院判決確定前,雇主應於發生事由之日起 7 日內,以書面向勞工保險局申報停止提繳退休金。選項 1、2、3 天數均不符法規規定。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