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2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12題

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每月的人力資源調查報告的計算標準,一位勞工一週從事無酬家屬工作,至少 超過幾小時就會被歸類為「有工作 」?

題目

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每月的人力資源調查報告的計算標準,一位勞工一週從事無酬家屬工作,至少 超過幾小時就會被歸類為「有工作 」?

  1. (1) 1 小時
  2. (2) 15 小時
  3. (3) 25 小時
  4. (4) 5 小時

官方答案

(2) 15 小時

解析

行政院主計總處人力資源調查對「有工作」的界定包含兩種情形:一是從事有酬工作;二是每週從事無酬家屬工作達 15 小時以上。無酬家屬工作的時數門檻設在 15 小時,是為了區分「協助家業的勞動力」與「偶爾幫忙」;前者會被計入就業人口。1 小時、5 小時的門檻過低,會把偶發性幫忙也算進就業,使就業人數被高估;25 小時則偏高,會漏計每週投入相當時數的實際勞動者。因此正確門檻為 15 小時。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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