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2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76題

依就業服務法規定,主管機關應對下列哪些自願就業人員,訂定計畫,致力其就業;必要時得發給 相關津貼或補助金?

題目

依就業服務法規定,主管機關應對下列哪些自願就業人員,訂定計畫,致力其就業;必要時得發給 相關津貼或補助金?

  1. (1)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無工作能力者
  2. (2) 更生受保護人
  3. (3) 家庭暴力被害人
  4. (4) 中高齡者

官方答案

(2) 更生受保護人、(3) 家庭暴力被害人、(4) 中高齡者

解析

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主管機關對自願就業人員應訂定計畫、致力促進其就業,必要時得發給津貼或補助金;適用對象包括中高齡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長期失業者、二度就業婦女、家庭暴力被害人、更生受保護人、獨力負擔家計者等。其中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規定,限於「有工作能力者」,選項1寫成「無工作能力者」,與條文不符。因此更生受保護人、家庭暴力被害人、中高齡者均為正確選項。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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