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3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22題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題目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 (1)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 (2)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 (3) 查詢或請求閱覽
- (4) 請求補充或更正
官方答案
(2)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解析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當事人權利包含: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請求刪除(僅限於本人之資料)。「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非當事人權利,當事人僅得請求刪除自身資料。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