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3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28題
依據就業服務法規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就業服務不得有下列哪一情事?
題目
依據就業服務法規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就業服務不得有下列哪一情事?
- (1) 依規定填寫主管機關規定之報表
- (2) 收取推介就業保證金
- (3) 與雇主及求職人簽訂契約
- (4) 不收受規定標準以外之費用
官方答案
(2) 收取推介就業保證金
解析
依就業服務法第40條規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就業服務,不得扣留求職人財物或收取推介就業保證金,也不得要求、期約或收受規定標準以外之費用。因此「收取推介就業保證金」正是法律明文禁止的行為。反過來說,依規定填寫主管機關要求的報表、與雇主及求職人簽訂書面契約、不超收費用,都屬於業者應盡的義務,並非違法情事。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