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3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64題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申請復職時,雇主有下列哪些情形,並經 主管機關同意者,始得拒絕?

題目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申請復職時,雇主有下列哪些情形,並經 主管機關同意者,始得拒絕?

  1. (1) 歇業、虧損或業務緊縮者
  2. (2) 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受僱者之必要, 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者
  3. (3) 不可抗力暫停工作達1 星期者
  4. (4) 雇主依法變更組織、解散或轉讓者

官方答案

(1) 歇業、虧損或業務緊縮者、(2) 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受僱者之必要, 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者、(4) 雇主依法變更組織、解散或轉讓者

解析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7條,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申請復職,雇主除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外,不得拒絕:一、歇業、虧損或業務緊縮;二、雇主依法變更組織、解散或轉讓;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受僱者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選項3寫「1星期」,與法定的「一個月以上」不符,故正確者為1、2、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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