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3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64題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申請復職時,雇主有下列哪些情形,並經 主管機關同意者,始得拒絕?
題目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申請復職時,雇主有下列哪些情形,並經 主管機關同意者,始得拒絕?
- (1) 歇業、虧損或業務緊縮者
- (2) 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受僱者之必要, 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者
- (3) 不可抗力暫停工作達1 星期者
- (4) 雇主依法變更組織、解散或轉讓者
官方答案
(1) 歇業、虧損或業務緊縮者、(2) 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受僱者之必要, 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者、(4) 雇主依法變更組織、解散或轉讓者
解析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7條,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申請復職,雇主除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外,不得拒絕:一、歇業、虧損或業務緊縮;二、雇主依法變更組織、解散或轉讓;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受僱者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選項3寫「1星期」,與法定的「一個月以上」不符,故正確者為1、2、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