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3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8題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終止勞動契約,依規定須發給勞工資遣費者,應於終止勞動契約至遲幾日 內發給?

題目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終止勞動契約,依規定須發給勞工資遣費者,應於終止勞動契約至遲幾日 內發給?

  1. (1) 20 日
  2. (2) 30 日
  3. (3) 7 日
  4. (4) 15 日

官方答案

(2) 30 日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17條規定,雇主依第16條終止勞動契約者,應發給勞工資遣費,並且應於終止勞動契約30日內發給。立法目的是避免雇主拖延,保障勞工離職後的生活。7日、15日、20日都短於法定的30日期限,並非條文所定的期間;若雇主逾30日仍未給付,勞工可依法請求並主張相關責任。故本題正確期間為30日。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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