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1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20題
小明隨地亂丟垃圾,遇依廢棄物清理法執行稽查人員要求提示身分證明,如小明無故拒絕提供,將 受何處分?
題目
小明隨地亂丟垃圾,遇依廢棄物清理法執行稽查人員要求提示身分證明,如小明無故拒絕提供,將 受何處分?
- (1) 接受環境講習
- (2) 勸導改善
- (3) 移送警察局
- (4) 處新臺幣6 百元以上3 千元以下罰鍰
官方答案
(4) 處新臺幣6 百元以上3 千元以下罰鍰
解析
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稽查人員執行取締、稽查或檢查時,若要求提示身分證明而無故拒絕,得處新臺幣6百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隨地亂丟垃圾本身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拒絕配合身分查證則另受罰鍰處分。環境講習、勸導改善並非本條所定處分,移送警察局亦非直接法律效果,故選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