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1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58題

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勞工因工會法第35 條第2 項規定所生爭議,應自知悉有違反該規定之事 由或事實發生之次日起,至遲幾日內,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裁決?

題目

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勞工因工會法第35 條第2 項規定所生爭議,應自知悉有違反該規定之事 由或事實發生之次日起,至遲幾日內,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裁決?

  1. (1) 60 日
  2. (2) 90 日
  3. (3) 45 日
  4. (4) 30 日

官方答案

(2) 90 日

解析

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勞工因工會法第35條第2項規定的不當勞動行為所生爭議,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裁決;申請時點應自知悉有違反該規定的事由或事實發生之次日起90日內為之,逾期即不得再申請。此期間屬不變期間,目的在促使爭議早日確定。60日、45日、30日均與法定90日不符,故選90日。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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