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2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74題
依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有關臨時工作津貼求職假之規定,下列哪些正確?
題目
依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有關臨時工作津貼求職假之規定,下列哪些正確?
- (1) 求職假每星期以8 小時為限
- (2) 領取臨時工作津貼者,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時,應於推介就業之次日起1 4 日內,填具推介就業情形回覆卡通知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 (3) 領取臨時工作津貼者,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時,於期限內回復通知公立就業服務者,應徵當日給予4 小時或8 小時之求職假
- (4) 求職假請假期間,津貼照給
官方答案
(1) 求職假每星期以8 小時為限、(3) 領取臨時工作津貼者,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時,於期限內回復通知公立就業服務者,應徵當日給予4 小時或8 小時之求職假、(4) 求職假請假期間,津貼照給
解析
依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有關臨時工作津貼求職假之規定:求職假每星期以8小時為限,故選項1正確;領取津貼者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時,應於推介就業之次日起7日內填具回覆卡通知,於期限內回復者,其應徵當日由發給機構給予4小時或8小時之求職假,故選項3正確;請假期間津貼照給,故選項4正確。選項2誤載為「14日內」,與法規所定7日之期限不符,故不正確。求職假之設計在保障失業者求職權益,不因此其請假而減領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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