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3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37題

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外籍家庭看護工A 於雇主B 處所發生行蹤不明之情事,請問B 需依規定通 知警察機關至少滿幾個月後,於A 仍未查獲的情形下,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

題目

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外籍家庭看護工A 於雇主B 處所發生行蹤不明之情事,請問B 需依規定通 知警察機關至少滿幾個月後,於A 仍未查獲的情形下,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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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4) 3 個月

官方答案

(4) 3 個月

解析

依就業服務法第58條規定,雇主聘僱之外國人於聘僱許可有效期間內,因不可歸責於雇主的原因發生行蹤不明情事,雇主應通知警察機關;自通知後滿三個月仍未查獲者,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遞補。因此本題正確期間為3個月。此設計在於給予協尋合理期間,同時避免雇主因外勞逃逸而長期缺工。選項1、2、3分別為12、9、6個月,均長於法定的3個月,會使遞補時點延後,與條文規定不符。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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