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2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59題
有一家公司於報上刊登徵才廣告,求職人前往應徵,該公司要求求職人先繳交保證金8 千元,求 職人為能獲取錄用機會就繳交保證金。該公司已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 條第2 項…
題目
有一家公司於報上刊登徵才廣告,求職人前往應徵,該公司要求求職人先繳交保證金8 千元,求 職人為能獲取錄用機會就繳交保證金。該公司已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 條第2 項第3 款向求職人收 取保證金之規定,應處新臺幣多少元之罰鍰?
- (1) 30 萬元以上150 萬元以下
- (2) 6 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
- (3) 50 萬元以上150 萬元以下
- (4) 15 萬元以上75 萬元以下
官方答案
(2) 6 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
解析
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3款明定,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扣留求職人或員工財物,也不得收取保證金。違反者依同法第67條第1項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本題公司要求求職人繳交8千元保證金,正屬該款禁止情形,所以罰鍰級距是6萬至30萬元,其餘30萬至150萬、50萬至150萬、15萬至75萬均非本款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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