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2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67題
依據中華民國職業分類典之分類原則,是按個人所從事的有酬工作,將其性質相近或相似者分別 歸類,並做有系統之排列;一般是按4 個條件,選擇其適用者做為分類之準則,包…
題目
依據中華民國職業分類典之分類原則,是按個人所從事的有酬工作,將其性質相近或相似者分別 歸類,並做有系統之排列;一般是按4 個條件,選擇其適用者做為分類之準則,包括下列哪3 者?
- (1) 專業知識、技術及資歷
- (2) 非職務上所負之責任
- (3) 工作環境、工作程序或使用之原料
- (4) 生產之物品或提供勞務之種類
官方答案
(1) 專業知識、技術及資歷、(3) 工作環境、工作程序或使用之原料、(4) 生產之物品或提供勞務之種類
解析
中華民國職業分類典以個人從事的有酬工作為分類對象,將性質相近或相似者歸類,其分類準則包括:專業知識、技術及資歷;職務上所負的責任;工作環境、工作程序或使用的原料;生產的物品或提供勞務的種類。選項2寫成「非職務上所負之責任」,與分類原則相反;責任負擔程度正是區分職類與職級的重要依據,故不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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