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3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18題
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19 條規定,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幫傭工作之外國人生 活照顧服務計畫書,下列何者非屬應規劃之事項?
題目
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19 條規定,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幫傭工作之外國人生 活照顧服務計畫書,下列何者非屬應規劃之事項?
- (1) 住宿地點
- (2) 生活諮詢服務
- (3) 人身安全之保護
- (4) 飲食及住宿之安全衛生
官方答案
(2) 生活諮詢服務
解析
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19條,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幫傭工作,應檢附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應規劃事項含住宿地點及環境(選項1)、飲食及住宿之安全衛生(選項4)、人身安全之保護(選項3)等核心食宿與安全事項。生活諮詢服務(選項2)雖為外國人生活照顧之輔助措施,但非該條明文要求家庭幫傭計畫書應載明之規劃事項,故選2為非屬應規劃者。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