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2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19題
對於染有油污之破布、紙屑等應如何處置?
題目
對於染有油污之破布、紙屑等應如何處置?
- (1) 無特別規定,以方便丟棄即可
- (2) 應蓋藏於不燃性之容器內
- (3) 應分類置於回收桶內
- (4) 與一般廢棄物一起處置
官方答案
(2) 應蓋藏於不燃性之容器內
解析
沾染油污的破布、紙屑因殘留油脂,堆放時可能氧化生熱而自燃,屬具有火災風險之物質。處置時應放入有蓋的不燃性容器內,與空氣隔絕並避免引燃周圍可燃物,不可任意丟棄、混入一般廢棄物或直接投入回收桶。選項2「蓋藏於不燃性之容器內」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其餘選項忽略油污自燃風險。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