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2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25題

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裁決委員會至少應有多少比例委員出席,並經出席委員1 /2 以上同意, 始得作成裁決決定?

題目

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裁決委員會至少應有多少比例委員出席,並經出席委員1 /2 以上同意, 始得作成裁決決定?

  1. (1) 1/2
  2. (2) 3/4
  3. (3) 2/3
  4. (4) 1/3

官方答案

(3) 2/3

解析

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裁決委員會作成裁決決定,須有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並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始得為之。此為法定出席門檻與表決門檻,兩者須同時符合:先確認出席人數達全體委員2/3,再看出席者是否過半數同意。1/2是同意門檻而非出席門檻,3/4與1/3亦不符本題所定出席比例,故選2/3。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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