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2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51題

依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規定,下列何者非屬「個人生活資訊」之隱私資料?

題目

依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規定,下列何者非屬「個人生活資訊」之隱私資料?

  1. (1) 信用紀錄
  2. (2) 懷孕計畫
  3. (3) 犯罪紀錄
  4. (4) 醫療測試

官方答案

(4) 醫療測試

解析

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第3條之1明定,雇主不得要求求職者或受僱者提供與職務無關之隱私資料,並分為三類:一、生理資訊(基因檢測、藥物測試、醫療測試、HIV檢測、智力測驗、性傾向);二、心理資訊(心理測驗、誠實測試、測謊);三、個人生活資訊(信用紀錄、犯罪紀錄、懷孕計畫、性生活、星座、血型或疾病)。題目問何者「非屬個人生活資訊」,犯罪紀錄、信用紀錄、懷孕計畫均列於個人生活資訊,而醫療測試屬生理資訊,故選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