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2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59題
故意侵害他人之營業秘密,法院因被害人之請求,最高得酌定損害額幾倍之賠償?
題目
故意侵害他人之營業秘密,法院因被害人之請求,最高得酌定損害額幾倍之賠償?
- (1) 3 倍
- (2) 4 倍
- (3) 2 倍
- (4) 1 倍
官方答案
(1) 3 倍
解析
營業秘密法第13條規定,侵害營業秘密如出於故意,法院得因被害人的請求,依侵害情節酌定損害額以上的賠償,但不得超過已證明損害額的三倍。此為懲罰性賠償設計,用以嚇阻惡意竊取或洩漏營業秘密。因此最高倍數為三倍,並非一倍、二倍或四倍;若屬過失侵害,則無此加重規定,僅能依實際損害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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