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3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62題

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下列影響大眾生命安全、國家安全或重大公共利益之事業,勞資雙方應 約定必要服務條款,工會始得宣告罷工

題目

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下列影響大眾生命安全、國家安全或重大公共利益之事業,勞資雙方應 約定必要服務條款,工會始得宣告罷工

  1. (1) 醫院
  2. (2) 電力及燃氣供應業
  3. (3) 國防部及其所屬機關(構)、 學校之勞工
  4. (4) 自來水事業

官方答案

(1) 醫院、(2) 電力及燃氣供應業、(4) 自來水事業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