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3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75題

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於本條例中華民國97 年7 月17 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有保險年資者,於符 合下列哪些規定時,得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題目

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於本條例中華民國97 年7 月17 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有保險年資者,於符 合下列哪些規定時,得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1. (1) 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 年退職者
  2. (2) 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0 年,年滿55 歲退職者
  3. (3) 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5 年,年滿50 歲退職者
  4. (4) 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 年,年滿50 歲退職者

官方答案

(1) 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 年退職者、(4) 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 年,年滿50 歲退職者

解析

依勞工保險條例第58條,97年7月17日修正條文施行前已有保險年資者,得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之條件包含: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年資合計滿25年退職;參加保險年資合計滿25年且年滿50歲退職。年滿55歲者須年資合計滿15年,故「滿10年」有誤;特殊性質工作滿5年者須年滿55歲,故「50歲」有誤。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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