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1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11題
有位雇主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規定,申請聘僱一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並取得聘僱許可, 隨後又申請1 次延期也經許可,請問其聘僱許可前後期間加總後,最長許可期間為…
題目
有位雇主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規定,申請聘僱一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並取得聘僱許可, 隨後又申請1 次延期也經許可,請問其聘僱許可前後期間加總後,最長許可期間為多少年?
- (1) 8 年
- (2) 10 年
- (3) 9 年
- (4) 6 年
官方答案
(2) 10 年
解析
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的聘僱許可期間最長為5年;期滿有繼續聘僱需要者,雇主得申請延期,每次最長也是5年。本題先取得一次聘僱許可,隨後再申請1次延期,前後期間加總最長為5+5=10年,故選2;8年、9年及6年均非前述期間的合計上限。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