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2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62題
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下列影響大眾生命安全、國家安全或重大公共利益之事業,勞資雙方應 約定必要服務條款,工會始得宣告罷工
題目
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下列影響大眾生命安全、國家安全或重大公共利益之事業,勞資雙方應 約定必要服務條款,工會始得宣告罷工
- (1) 國防部及其所屬機關(構)、學校之勞工
- (2) 電力及燃氣供應業
- (3) 自來水事業
- (4) 醫院
官方答案
(2) 電力及燃氣供應業、(3) 自來水事業、(4) 醫院
民國112年 第2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62題
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下列影響大眾生命安全、國家安全或重大公共利益之事業,勞資雙方應 約定必要服務條款,工會始得宣告罷工
(2) 電力及燃氣供應業、(3) 自來水事業、(4) 醫院